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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安博电竞最少取100 发布时间:2025-08-17 06:44:24


  本机关收到采购人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反映,称你公司在2025年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物业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350101]FZJYZX[GK]2024044-1,下称“本次采购项目”)和2025年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50101]FZJYZX[GK]2024044)中提交的采购合同内容不一致,存在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法律法规,本机关对你公司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并以《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榕财采〔2025〕30号)依法向你公司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确认收到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截至本决定书作出之日并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采购人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25年4月9日发布本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3950000元,2025年5月6日组织开标,2025年5月8日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你公司。截至本决定书作出之日,本次采购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核检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的“商务项”规定“业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履约完毕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管理项目(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安服务、保洁服务、绿化服务、水电维护维修、楼层管理、客服服务)的业绩情况做评分,每提供一份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得1.5分,满分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业绩汇总表,内容应包含各项业绩的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对象性质(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服务验收考核评价结论;②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③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④该业绩项目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你公司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对招标文件上述要求做响应时提供了《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项目编号:XL[TP]2023005),《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合同》《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其中《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显示“……供应商名称:福州文投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楼层管理1名、保安员1名、客服1名……服务标准:……4.楼层管理:①楼层管理1名……水电工的协调管理工作等;5.保安员:①保安员1名……6.客服:①客服1名……”;《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合同》显示合同号为005,甲方(采购人)为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乙方(成交供应商)为你公司,签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1.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约定“1.1.1服务人员岗位需求:……4 楼层管理……5 保安员……6 客服……1.1.2 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4)楼层管理岗位工作职责……(5)保安员岗位工作职责……(6)客服岗位工作职责……”;《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显示项目编号为MJGC20230066,甲方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乙方为你公司,“二、合同标的”显示“物业管理内容有……楼层管理、保安服务、绿化服务、客服服务等。”及“五、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约定“……3.1人数需求及工作安排:……保安1人、楼层管理1人、绿化工1人、客服1人。3.2工作要求和人员标准:……3.2.3保安……3.2.4楼层管理……3.2.5绿化工……3.2.6客服……3.5.保安……3.6.楼层管理……3.7.绿化工……3.8.客服……(二)其他要求……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人员到位情况:……保安1人、绿化工1人、楼层管理1人、客服1人……”。

  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项目编号:XL[TP]2023005)”显示“……供应商名称:福建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要求:1、本项目拟配备保洁员4名、绿化养护员1名、水电工1名、物业经理1名……服务标准:……4.物业经理、①物业经理1名(月最低工资为5000)……水电工的协调管理工作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经向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发函核实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合同》的真实性,其《回复函》显示,《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合同》(合同号:005)是由甲方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与乙方福建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签订,协调函附件中的合同不真实。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复函所附的合同显示“1.1.采购的服务内容概述:”约定“1.1.1服务人员岗位需求:……4 物业经理……1.1.2 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要求:……(4)物业经理岗位工作职责:……1.1.3、其他要求……1.2具体服务范围:……”。

  经向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函核实你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真实性,其《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政府采购事项协助调查的答复函》显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MJGC20230066)乙方为福建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协调函附件中的项目合同标的内容、“3.1人数需求及工作安排”“3.2工作要求和人员标准”的岗位、“3.5管理服务要求”(不存在3.6、3.7、3.8)均与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不符。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复函所附的合同显示“二、合同标的”显示“……供电供水保障、队部食堂等。”及“五、合同标的应符合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约定“……3.1人数需求及工作安排:……厨师2人、糕点师1人、小工1人。3.2工作要求和人员标准:……3.2.3厨师……3.2.4糕点师……3.2.5厨房小工……3.5.厨师、糕点师、厨房小工……(二)其他要求……6.1验收应按照谈判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人员到位情况……厨师2人、糕点师1人、工1人……”。

  上述事实,有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关于提请对2025年福州市少年儿童图书馆新馆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做监督检查的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回复函》《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政府采购事项协助调查的答复函》及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材料予以证明。

  本机关认为,你公司参与了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上述《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成交公告》《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劳务外包采购合同》《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晋安交警大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经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以及分别经福清第一中学观溪校区、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认,上述材料均为你公司通过擅自修改形成的,均系经过变造的材料,为虚假材料。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上述虚假材料,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核检查与评标”的评标标准规定,获得了相应的分数,并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修改)的通知》(闽财规〔2024〕46号)中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政府采购管理类)第4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企业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19750元罚款(即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3950000元×5‰=1975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自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本机关开具的《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前往代收银行或其他缴款渠道办理缴款。缴款后可通过“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或“福建省财政厅”网站下载电子票据,资金通过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清算缴入市级国库。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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