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扎实的史料积累、严谨的论证态度和鲜明的问题意识,实现了对检察制度文化基因的系统解码。该书不仅在学理层面揭示出现代检察制度所根植的传统司法智慧与治理经验,更在方法论上开辟了从本土文化资源中提炼标识性概念、生成原创性理论的有效路径,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理视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国检察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发展中国检察学理论,归根结底是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习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从历史角度挖掘中国检察学的文化基因,对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具备极其重大意义。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检察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张福坤所著《检察制度中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基因》一书,通过溯源检察制度的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基因,探索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有效融入检察实践的路径方法,层次分明、论证严谨,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与现实关怀,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学理视角。
中国检察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蕴含着丰富的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作者从检察史视角出发,深入挖掘本土文化资源,溯源检察制度的文化基因,形成了丰硕的理论成果。譬如,作者提出古代御史台的司法监督功能,与现代检察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秦汉时期,御史执法时须佩戴獬豸冠,象征御史明辨是非、刚正不阿的精神品质。这一传统一直延续至明清时代,獬豸冠演变为服饰纹样上的獬豸补子,成为御史身份的重要标志。同时,御史台作为“三司”之一,有权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各级御史也肩负巡察刑狱、录囚听讼的重要职能。如,元代监察御史自当在大兴县录囚时,认为官府骆驼被盗案存在冤情,后在辽阳行省捕获真凶,为无辜者洗清冤屈;又如,明代御史韩雍在录囚时,凭借敏锐的洞察力,为被诬告杀人的教谕。这些案例不仅充分说明了古代御史的司法监督职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着重要意义,更阐明了其与当代检察工作之间有的文化传承关系。
此外,作者立足中华法治文明的精神标识,从价值理念角度,发掘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司法理念的内在关联,为中国检察制度“寻根”。例如,该书细致梳理了中国传统司法中的“民本”思想,认为其与现代司法中注重保障人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观念一脉相承。这样的研究进路阐明了近代检察制度之所以能够在中国法治语境中扎根生长,并非依赖域外制度的移植,而是根植于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厚土壤。
具有自身文化根脉和国情实践基础的中国检察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本土性等明显问题。基于此,该书以历史眼光分析中国检察制度,剖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背后的文化底色,挖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文化基因,探寻司法责任制的历史传统,梳理司法亲历性的历史逻辑,阐释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综合为治”思想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的融合路径,等等,并从中提炼出诸多具有深厚民族根基的检察学自主知识。
作者在梳理各项检察制度的司法传统时,广泛征引《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二年律令》《宋刑统》《大明律》《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刑案汇览》等法典、史料,从传统立法、司法实践中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生成逻辑与运行逻辑,进而梳理传统法律智慧与现代检察制度之间的文化因承关系。如,在挖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传统法律文化基因时,作者从“服辩”制度溯源,上起先秦、下迄明清,清晰地勾勒出“服辩”制度的历史演变脉络,提炼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慎刑慎罚”“宽猛相济”等传统法律文化基因;又如,在分析传统司法案例过程中,作者将传统司法智慧与现代刑事政策相衔接,提出了独到见解。清代道光年间发生一起救母伤人案,张胜亨因救母心切,误杀债主,按律应被判处斩监候。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各级司法官员虽按律定罪,但主管督抚考虑到张胜亨救母情急,并无蓄意杀人的主观动机,理应慎罚,故而将可矜情节于秋审时上报皇帝,争取宽大处理。该案处理的背后所体现出的“原心定罪”“明德慎罚”等传统司法理念,与当下“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文化上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同时,该书也为中国检察学的原创性理论成果——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历史角度的学理阐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是习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之一,其背后蕴含着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中“民惟邦本”“以和为贵”“天下无讼”等价值追求。作者通过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文化基因的深度解码,揭示了这一原创性成果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指出其深深扎根于“天下为公”“以民为本”的文化沃土,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历史根基与文化自信。可以说,在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进程中,唯有深植于中华法治文明的精神血脉,才能提炼出具有民族主体性、时代创新性和实践解释力的检察理论,真正的完成从“法律移植”到“文化自觉”的研究范式转换。
将传统司法智慧有效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也是该书关注的重点之一。作者结合多年检察实务经验,探寻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基因与具体检察制度内涵精神的契合之处,力图寻找将其中的文化元素运用到当前检察制度建设中的路径、方法,使检察工作既具历史厚度,又有时代温度。
这种鲜明的问题意识与现实关怀,集中体现在对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治理逻辑的深度解读上。《管子·牧民》曰:“上服度则六亲固,四维张则君令行。”传统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经验蕴含着深刻的德法合治、息讼止争的治理思想,既强调亲民调解,如唐代县令韦景骏以此调处家事纠纷,实现了“母子感悟,各请改悔,遂称慈孝”的良好效果;又提倡乡约教化,如《吕氏乡约》注重“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推动一方风俗臻至良善。作者以此反思当下检察制度设计,指出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的检察听证制度所内蕴的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基因,与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的价值内涵高度契合,并提出以古鉴今、古今相照,依托群众力量开展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将传统治理智慧与现代科技相结合,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在协同治理中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此彰显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法律文化与检察实践深度结合的实践理性与治理韧性。
此外,该书更具现实针对性的一大亮点是将目光投射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事前预防上。《左传》有言:“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中华法系十分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事前预防。一方面,高扬“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人不学,不知道”的教育观;另一方面,很看重“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的礼法教化。作者系统归纳古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经验智慧,并希冀将古代“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的治理传统,有机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工作体系,形成多主体协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推动检察机关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充分的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制度效能。
综览全书,作者以扎实的史料积累、严谨的论证态度和鲜明的问题意识,实现了对检察制度文化基因的系统解码,不仅回答了“中国检察制度从何处来”的历史之问,更论述了“中国检察制度向何处去”的创新方向。该书以深邃的历史视野和鲜明的时代关切,不仅在学理层面揭示出现代检察制度所根植的传统司法智慧与治理经验,更在方法论上开辟了从本土文化资源中提炼标识性概念、生成原创性理论的有效路径,为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学术支撑。
(作者分别为西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法文化研究传播中心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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