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音讯,为进一步发挥住宅公积金的住宅保证功用,满意缴存人家庭在住宅消费全周期的实践的需求,海南省住宅公积金管理局于近来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展开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物业费事务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该《告诉》清晰,自2026年7月6日起,海南省住宅公积金缴存人家庭每年可请求提取一次住宅公积金,用于付出省内自住住宅的物业费,家庭每年算计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越1万元。
依据《告诉》规则,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内无未结清住宅公积金借款的,每年可请求提取一次公积金付出物业费。若家庭名下存在未结清的公积金借款,只需请求提取物业费后,缴存人家庭账户余额之和足以归还3个月的借款,相同具有提取资历。有必要留意一下的是,此次提取事务仅适用于缴存人家庭名下坐落海南省内的自住住宅,自建房以及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不在提取范围内。
在提取额度方面,《告诉》给出了清晰的核算公式:提取额度等于房子建筑面积乘以物业费收费规范再乘以12个月。其间,房子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存案购房合同载明的面积为准。为避免过度提取并统筹不同小区的收费差异,方针对物业费收费规范实施分档核定:物业收费低于2元/平方米的,统一按2元/平方米核定;物业收费在2元至4元/平方米之间的,按体系核查到的该小区实践收费规范核定;物业收费高于4元/平方米的,统一按4元/平方米核定。综算核算后,缴存人家庭每年算计提取额度上限为1万元。
为提高政务服务功率,海南省住宅公积金管理局大力推广“零资料”处理形式。缴存人请求提取时,若经过联网数据同享能顺畅获取房产、身份、婚姻等信息,即可免交纸质资料直接处理;若未能获取身份和婚姻信息,则需供给有用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弥补资料;若无法获取房产信息,则暂不能处理该项事务。在处理渠道上,缴存人可足不出户经过“海易办”APP或海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请求,也可前往省内各市县住宅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住宅公积金窗口线下处理。
《告诉》一起发布了违规提取危险提示。海南省住宅公积金管理局着重,缴存人应诚笃守信、合规请求。关于经过供给虚伪资料、虚伪信息或作出虚伪许诺等办法违规提取住宅公积金的行为,将严厉依照《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住宅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的办法》的相关规则进行严肃处理,实在保证住宅公积金资金的安全与公正运用。
Copyright ©2017-2022 Hainan Zose Group 琼ICP备13000627号